隐私政策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Agtechkorea’(以下简称‘公司’)重视客户的信息,并制定有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公司遵守《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向客户告知您的信息以何种用途和方式被使用,以及为保护个人信息采取了哪些措施。

  1.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2.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3. 对个人信息收集的同意
  4. 个人信息的使用现状
  5. 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及处理委托现状
  6. 个人信息的保有及使用期限
  7.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8.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法
  9. 关于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营及其拒绝的事项
  10. 为保护个人信息的技术性、管理性对策
  11. 儿童的个人信息
  12.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13. 附则

1.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公司为会员注册、提供服务、其他咨询等目的收集个人信息,此外在问卷调查或活动时,也可能出于集体性统计分析或发送奖品的目的请求填写个人信息。但是,公司原则上不收集可能侵害用户基本人权的敏感个人信息(人种及民族、思想及信条、出生地及原籍地、政治倾向及犯罪记录等),在不得已须收集的情况下,必定事先征得用户的同意。即便如此,特此告知您所填写的信息除提供相应服务或事先向会员告知的目的之外,不会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个人信息的收集内容如下。

  • 必填项目: ID, e-mail
    * 未满14周岁者不可注册会员
  • 个人信息收集方法: 主页

2.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公司出于如下目的收集个人信息。

  • 履行有关提供服务的合同及结算因提供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提供内容、发送账单、本人认证、物品配送、购买及费用结算、金融服务
  • 会员管理: 因使用会员制服务而进行的本人确认、个人识别、防止不良会员的不正当使用和未授权使用、确认注册意愿及年龄、收集未满14周岁儿童个人信息时确认法定代理人同意与否、不满处理等民事申诉处理、告知事项传达
  • 服务介绍等营销及广告: 开发及特色化新服务、依据人口统计学特性提供服务及刊登广告、掌握访问频率、对会员服务使用情况的统计、活动等广告性信息的传达

3. 对个人信息收集的同意

公司就会员个人信息的收集征得同意,并在公司内部的会员注册程序中,于使用条款及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内设有个人信息收集同意程序。当会员勾选[同意‘条款及方针’。]栏时,即视为对个人信息收集表示同意。

4. 个人信息的使用现状

公司在‘2.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中告知的范围内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事先同意,原则上不超出该范围使用或向外部公开用户的个人信息。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 用户事先同意公开的情况
  • 依据法令规定,或出于侦查目的,侦查机关依照法令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提出要求的情况

5. 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及处理委托现状

个人信息处理委托

公司为提升服务质量,如下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并依据相关法令在委托合同签订时规定了使个人信息得以安全管理的必要事项。公司的个人信息委托处理机构及委托业务内容如下。

  • 受托企业 : 世明软件
  • 委托业务 : 主页管理及维护
  • 委托期间 : 至委托合同终止时

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

未经客户同意,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的信息。今后若产生此类需要,公司将通知客户,并在必要时事先征得同意。

6. 个人信息的保有及使用期限

在服务用户作为本公司会员持续使用服务期间,本公司将持续保有用户的个人信息,并为提供服务等目的予以使用。

服务用户的个人信息在其收集及使用目的(包括问卷调查、活动等临时性目的)达成,或用户直接删除或退出会员的情况下,将以无法复原的方法予以销毁。

本公司在收到防止用户滥用权利、恶意使用、权利侵害·名誉损害纠纷及协助侦查等请求的情况下,为防止此类情形再次发生,可自会员使用合同终止时起1年内保管会员的个人信息。

依据《商法》、《电子商务等领域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等相关法令的规定有保存必要时,本公司将在相关法令规定的一定期间内保管会员信息。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仅在该保管目的范围内使用所保管的信息,保存期间如下。

依据公司内部方针的信息保有事由

会员退出时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间如下。

  • 保存依据: 防止不良用户重新注册、名誉损害等权利侵害纠纷及协助侦查
  • 保存期间: 会员退出后1年

依据相关法令的信息保有事由

依据《商法》、《电子商务等领域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等相关法令的规定有保存必要时,公司将在相关法令规定的一定期间内保管会员信息。在此情况下,公司仅在该保管目的范围内使用所保管的信息,保存期间如下。

  • 有关合同或撤回要约等的记录
    -保存理由及期间: 电子商务等领域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5年)
  • 有关货款结算及货物等供应的记录
    -保存理由及期间: 电子商务等领域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5年)
  • 有关消费者不满或纠纷处理的记录
    -保存理由及期间: 电子商务等领域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3年)
  • 有关本人确认的记录
    -保存理由及期间: 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 (6个月)
  • 有关访问的记录
    -保存理由及期间: 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 (3个月)

7.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会员可随时查阅或更正已登记的个人信息,并可请求退出会员。会员个人信息的查阅及修改可通过站内的会员信息变更登录(Log-in)后进行,除ID、姓名外的事项均可修改。如希望退出会员,可在站内办理退出,由于将销毁所有已登记的信息,请慎重考虑是否退出。此外,退出后重新注册可能会受到限制。公司的个人信息销毁程序及方法如下。

销毁程序

  • 用户为会员注册等而输入的信息,在目的达成后会被转移至单独的DB(纸质情况下转移至单独的文件柜),依据内部方针及其他相关法令规定的信息保护事由(参照保有及使用期限)保存一定期间后予以销毁。
  • 除依据法律的情况外,该个人信息不会被用于保有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

销毁方法

  • 打印在纸张上的个人信息,通过碎纸机粉碎或焚烧予以销毁。
  • 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储的个人信息,使用无法复原记录的技术性方法予以删除。

8.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法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可随时查询或修改已登记的本人或该未满14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并可请求解除注册。

为查询、修改用户或未满14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可点击‘会员信息修改’(或‘会员信息变更’等);为解除注册,可点击‘退出会员’,在经过本人确认程序后,可亲自查阅、更正或退出。

或者,如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公司将立即予以处理。

用户请求更正个人信息错误时,在更正完成之前,公司不会使用或提供该个人信息。此外,若错误的个人信息已提供给第三方,公司将立即将更正处理结果通知第三方,以使其进行更正。

公司对于应用户或法定代理人请求而解除或删除的个人信息,按照‘个人信息的保有及使用期限’中明示的内容处理,并进行处理以使其无法被用于其他用途的查阅或使用。用户作为信息主体,可依据相关法令要求查阅、更正·删除、停止处理个人信息。

公司将在10日内就相关事项向其通知公司的处置措施,个人信息的查阅、更正·删除、停止处理要求可向公司提出受理。

9. 关于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营及其拒绝的事项

Cookie是HTTP服务器发送给用户浏览器的细小数据文件,存储于会员的电脑中。公司利用此类Cookie获取会员的浏览器类型或服务使用形态,并基于此类Cookie信息,用于向会员提供有用且更为便捷的定制服务。

会员对Cookie拥有选择权。会员可通过在网页浏览器中选择选项,允许所有Cookie,或在每次存储Cookie时进行确认,或拒绝存储所有Cookie。但是,如拒绝存储Cookie,将无法使用公司所有需要登录(Log-in)的服务。

10. 为保护个人信息的技术性、管理性对策

会员的个人信息受密码保护。会员账户的密码仅本人知晓,个人信息的确认及变更也仅可由知晓密码的本人进行。因此,会员的密码不应告知任何人。此外,建议在完成操作后注销(log-out)并关闭网页浏览器。尤其是在与他人共用电脑或在公共场所使用的情况下,为防止个人信息被他人知晓,更需进行此类操作。对于因用户疏忽或互联网上的问题而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公司不承担责任。

公司为保护个人信息,如下施行技术性、管理性对策。

  • 为防止黑客攻击而完善防火墙与安全系统。
  • 在收发个人信息时安装SSL安全服务器证书以保护信息。
  • 将个人信息的访问限制为相应业务执行者、执行业务时不可避免须处理个人信息者,使其他员工无法访问。
  • 对个人信息处理者定期及不定期实施教育。
  • 保留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接入记录,并定期进行确认监督。
  • 在打印及复制个人信息时施行保护措施。

11. 儿童的个人信息

公司原则上不收集未满14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在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收集儿童的个人信息。

公司为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竭尽全力。然而,除此类努力之外,会员本人也应注意不要将密码等泄露给第三方。尤其请始终留意,避免密码等通过公共场所安装的PC被泄露。

此外,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通过电话或E-mail询问用户的密码。因此,请务必仅由本人使用本人的ID和密码,并建议经常更换密码。公司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竭尽全力,但对于并非因会员个人失误或公司过失所致的个人信息泄露,不承担责任。

12.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就公司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如有意见,请发送邮件,我们将在受理后立即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如下。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负责人: 李贤宇

电话号码: 070-7605-3329

E-mail: leehw@agtechkorea.com

如需就其他个人信息侵害进行举报或咨询,请向以下机构咨询。

  •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privacy.kisa.or.kr / 无区号直拨 118
  •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侦查团: www.spo.go.kr / 无区号直拨 1301
  • 警察厅网络恐怖应对中心: www.ctrc.go.kr / 无区号直拨 182

13. 附则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如有修改、变更,将至少提前7日通过站内公告予以告知。

-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施行日期 : 2026-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