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AI信任,“始于可信数据”……韩国农业机械学会秋季学术大会探寻验证与责任解决方案
对使用复合环境控制的25家设施番茄农户开展问卷……6项不满中4项涉及“环境稳定性” 接连提出独立基准测试、AI判断履历记录、减轻举证责任等建议 农村振兴厅委托研究“农业AI伦理指南”草案提出六大原则
AI简报
在韩国农业机械学会2026年秋季学术大会特别会议上,与会者讨论了传感器和数据可靠性、独立验证与认证、事故责任历史追踪等作为农业AI普及面临的课题。对全北25家设施番茄农户的调查显示,没有农户回答环境稳定性改善最大,而认为需要AI决策支持的比例为24%(6家)。
在全北使用复合环境控制超过10年的25家设施番茄农户中,没有一家回答“环境稳定性改善最大”。引进时也没有农户考虑过维护管理和技术支持。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6项不满中,有4项属于环境稳定性领域。被认为是推广所需的技术(多选)方面,“易用界面”和“远程监测·诊断”各占40%(10家),“AI决策支持”仅为24%(6家)。
这项问卷由Rose Valley代表郑炳奎于本月16日面向2016年全北农业Master大学番茄课程25名结业者实施,并在韩国农业机械学会于21日举办的2026年秋季学术大会特别会议“可信赖的农业AI:从原则到现场”上发表。当天在釜山BEXCO举行的会议上,郑代表、国际人工智能伦理协会理事长全昌培、(株)智农代表朴欣东、韩国劳动研究院研究委员梁承烨进行了主题发表;随后举行的综合讨论由农村振兴厅技术融合战略科长金民英担任主持,主题发表者以及国立木浦大学教授文光镇、42MARU所长郑辉雄、农村振兴厅电算事务官郑桓硕参加。与会者围绕农业AI的风险因素、验证方法、事故责任和必要规范进行了讨论。
传感器和数据一旦波动,判断也难以信任……现场风险在于设备与数据
发表问卷结果的郑代表在全北益山经营一座1公顷规模的番茄温室。引进智能农场后,他将每日管理时间从12小时减少到6小时,并将每3.3㎡产量从80㎏提高到最高142㎏。郑代表解释称,这一成果“不是AI单独创造的效果,而是设备、数据以及每天观察现场的人的管理共同造就的结果”。
他还具体介绍了误动作案例。因传感器误测导致通风窗控制失准,霉菌蔓延;营养液电导率(EC)设定值输入错误,也曾造成根部受损。有一家农户在阵雨停止后窗户仍处于关闭状态,温室内温度超过60℃,最终放弃了该茬作物。另一家农户因未能及时收到进口控制器零部件,不得不整夜手动控制。郑代表表示:“如果传感器和数据不稳定,建立在其上的判断再聪明也无法信任”,“可信赖的农业AI始于可信赖的数据”。
在综合讨论中,郑辉雄所长表示,准确度应分为“测量”和“执行”来看。如果执行出现问题,还要区分是AI的错误还是机器的错误。郑所长补充说:“数据不是一次性建设完成的,而是需要持续管理。”在农村振兴厅负责AI农业助手“Isagi”的郑事务官表示:“适合AI学习的数据并不多”,并将数据标准化和清洗列为优先课题。
决策支持型AI……最终判断应交由人来作出
郑代表提出的第一项改进方向是“AI应走向帮助人判断的决策支持型,而不是取代人”。其余方向包括传感器规格标准化、国产化和快速售后服务、农户教育、气候适应型控制。
朴代表强调,能够说明判断依据的AI才是更好的服务。朴代表表示:“如果能走向完全无人自动化当然好,但如果处理不好,农户会变成傻瓜”,“AI的终极目标是不断培养出像郑代表这样水平的农户”。郑事务官也表示:“现阶段,与其100%相信AI回答,不如把它作为参考并加以确认后使用,这才是最安全的。”
“这个数字谁来相信”……要求建立独立验证与认证体系
朴代表用农户咨询录音训练了语音识别模型。在自主评估中,其准确率高于NAVER Clova。然而朴代表表示:“问题是这个数字谁来相信”,“现在是我们自己出题,连评估也全都自己做”。他提出的替代方案是独立基准测试。也就是说,由学会和农村振兴厅按语音识别、基于依据的回答、病虫害诊断、预测·推荐等领域出题,并将结果与等级制和认证相连接。
郑所长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语音识别在2至3年内就会追赶上最高水平,因此应缩小评估范围,集中于判定因预测错误造成损害的标准。梁研究委员以航空产业为例表示:“通过监管提供稳定感,反而有助于创新和扩散。”同时他建议,对获得可靠性认证的企业给予公共采购激励。郑代表则强调,应从开发初期开始让农民参与开放式现场实证。
发生事故谁负责?……应留下判断履历并减轻举证责任
全理事长在主题发表中介绍了农业现场已经发生的事故。其中包括2023年11月庆南固城一家彩椒分选场内,机器人将正在进行试运行检查的企业员工误认为箱子并导致其死亡的事故,以及无人机防治过程中农民手指被切断的事故等。全理事长表示:“AI安全是预防的问题,而不是解决的问题。”郑事务官认为,分选场事故更接近程序异常处理问题,并表示应从研发阶段开始纳入安全验证。
朴代表建议建立履历追踪体系,按时间点记录AI的推荐、农民的批准以及执行结果。这样一旦发生事故,就能够回溯查明错误发生在哪里。梁研究委员表示,不应把责任集中到单一主体身上,而应制定像过失比例一样进行分担的程序。梁研究委员说:“不是让农民去证明AI的问题,而是让制造AI的企业来证明,举证责任的转换或减轻将成为重要争议点。”
AI基本法之后是农业AI特别法?……“中短期应补完善智能农业法”
全理事长指出,今年1月实施的AI基本法是一部宣示性、综合性的法律,并建议需要制定“农业领域AI特别法”。他还指出,当自动驾驶农机在道路上发生事故时可适用的法律“目前处于空白状态”。文教授表示:“农业中可视为高影响AI的内容并不多,因此特别法是长期课题”,“中短期应从补完善智能农业法开始”。
梁研究委员公开了在农村振兴厅委托研究中正在制定的“农业AI伦理指南”草案。在事前问卷中,19名专家中有16人回答认为需要指南。草案提出了六大原则:▲尊重人类 ▲公平与包容 ▲安全性 ▲透明性 ▲隐私 ▲责任性。是否将保护对象扩大到土壤、水质等生态与环境整体,以及如何处理农民数据的报酬问题,目前仍在讨论中。
需要缩小高龄、小规模农户数字鸿沟的教育与公共讨论平台
梁研究委员强调,应支持高龄、小规模农户等数字弱势群体的AI教育与接入。文教授指出,国家人工智能战略委员会中没有农业相关机构或专家,因此需要农业AI公共讨论平台。全理事长表示,教育、技术开发以及法律和制度完善应同步推进。郑事务官表示,将研究组建推动农业AI扩散的协商机制。
担任主持的金科长总结讨论时表示:“确保农业AI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并不是限制技术创新,而是面向现场扩散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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